院徽主体造型是由象征母亲环抱婴儿的姿势衍生而来的,两者巧妙结合,既符合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目标人群及行业特性,更寓意着双辽市妇幼保健院充满爱心的奉献精神。标识中,母亲的头发,是双字的首写字母“S”;婴儿的小帽子,是辽字的首写字母“L”;母亲的身体,是妇字的首写字母“F”;婴儿的身体,是幼字的首写字母“Y”,联合起来,就组成了“双辽妇幼”四个字的首写字母。婴儿小帽子上的三叶草,象征着医院致力于建设妇幼保健学科体系的三大核心部门:孕产保健部、妇女保健部和儿童保健部。